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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7   来源: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进行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及组织意见与建议。现将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2)规划范围和面积: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为东区和西区,其中东区规划面积35.7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35.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秦滨高速,西至临港开发区铁路线和中辛公路,南至中疏港路,北至北京大道;西区规划面积12.7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12.7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吴谦路,西至扁鹊路,南至新黄南排干,北至规划纬一北路。园区城镇开发边界48.49平方公里,园区行政管理面积52.35平方公里。

3)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规划近期至2030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4)规划定位: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定位为“国家原料药基地、中国北方重要的新型合成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京津冀绿色化工和生物医药产业转移示范区、河北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对外开放桥头堡”。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河北省及沧州市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标准规范等文件为指导,回顾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历程、发展现状、区域环境质量演变趋势及碳排放现状,分析区域生态环境现状问题及原因,识别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系统评估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综合分析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管控要求以及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胡冰涛

联系电话:0317-7559851

电子邮箱:czlghb@163.com

通讯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邮编:061100

四、规划环评承担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10621975

电子邮箱:15910621975@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公开发布规划相关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承担单位提出有关环保意见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欢迎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本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项目名称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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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大道1号国家循环经济促进中心 电话: 0317-755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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